洺州中心小学
学生请销假制度
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,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请假规则:学生因病、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,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二、请假程序: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。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,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。
三、准假权限:一天以内的请假,由班主任审批;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,由教导主任审批;一周以上的请假,由校长审批。
四、销假:请假期满,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,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,按旷课论处。
五、其它:学生请假,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,被查出,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,并追究相应的责任;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,均作旷课处理;所有学生、班干部、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。